芜湖房落户办理条件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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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房落户办理条件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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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理条件:
1)、在我市购买商品房,人均住房标准达到15平方米以上的,可以申请本人和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户口迁入;
2)、在我市购买45平方米以上商品房暂未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可以凭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申请本人和配偶、未婚子女户口迁入我市。
2、办理材料:
1)、房地产权证;暂未取得房地产权证的,需提供经房屋产权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即去房管局盖登记备案章)和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
3)、申请人身份证;
4)、若申请配偶、未婚子女、直系亲属户口迁入,需提供婚姻、亲属关系证明;
5)、户口准迁证(民警签发并电子化);
6)、户口迁移证(民警受理并电子化)。
3、办理地点:
辖区派出所(目前芜湖市区户口全城通办,可在市区任意一个公安户政服务窗口办理户口业务)
4、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到派出所申请,户籍民警审核,符合政策规定、材料齐全的打印《业务受理单》和《户口迁移审批表》,经所领导核准当场签发户口准迁证。待申请人将原籍户口迁出后,持户口迁移证到派出所当场办理落户手续。
2)、房地产权证登记为共有产权的,准予实际居住的产权共有人按照前款规定办理,共立一户。
3)、派出所民警采集16周岁以上迁入人员居民身份证电子照片。
2023年6月11日 下午7: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