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中级职称丢失如何办理
吉林省中级职称丢失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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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证书资料:
1、本人补发证书申请一份;
2、经主管部门审查盖章的单位证明一份;
3、公开发行的当地报刊上刊登“遗失证明”;
4、存档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5、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查盖章的《补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登记表》两份;
6、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和照片三张(要求小二寸、与准考证同底版,两张贴在补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登记表“照片”处,一张办理证书用)。
按照省人事考试中心规定,证书补发每半年集中办理一次,受理时间为每年的五月下旬前和十一月下旬前。
2023年6月7日 下午5:29 -
李林萍 评论
吉林省中级职称丢失后办理 需要向当地人事部门职称办提交补发申请。补办手续:遗失声明报刊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个人补证申请、单位证明; 1寸彩色证件照片1张; 领取并填写《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发登记表》; 盖有人事、财政部门考试确认意见的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或考试报名表复印件;(即当时拿证时拿到登记表一式两份的那张,自己有一张留底的) 交纳工本费。
2023年6月7日 下午5:29 -
妙萤 评论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核发的高级工程师证书损坏或遗失等情况,要求办理补(换)发证书的,由个人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书面提出补(换)发证书的申请 ( 省直单位人员直接到省政务中心人社厅服务窗口申请 ) 。
申请时请提供下列材料:
①有国家统一刊号的市级以上报纸刊登的遗失声明或被损坏的证书原件;
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发登记表》
③归入个人档案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表》复印件;
④身份证复印件;
⑤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两张。由所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核登记,将补(换)发证书人员材料进行汇总,并填写《补〈换〉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情况汇总表》(见皖人社秘〔 2013 〕 176 号附件 3) 关于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发放工作的通知.doc , 于当年10月底前,将有关材料、表格等统一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技处。补办材料一式两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留存一份。
(2)按照职称评审权限,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含原省建设厅)评审通过的建设工程类专业职称证书补办,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人事教育处现场直接办理,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经本人签字的证书补办申请(申请须经原取得职称证书工作单位、现工作单位盖章同意);
②有国家统一刊号的市级以上报纸刊登的遗失声明原件;
③身份证复印件;
④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两张(本人因故不能亲自到位我厅补办证书的,可以委托相关人员来办理。被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补办证书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不行的话,尝试评中级的吧,也可以找第三方机构代为申报。
2023年6月7日 下午5: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