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有什么用?档案可以自己保管吗?
档案有什么用?
1、档案与工龄:
很多大学毕业生找到工作后,没有及时办理参加工作手续,工作几年后仍然是学生身份,从而影响了自己的转正定级,也影响到工龄和退休金的计算。
2、档案与福利:
毕业生在个人办理养老保险、继续深造(如出国、考研)、考公务员等事关个人切身利益的问题时,都要用到档案。
3、档案与因公出国政审:
因公出国政审也必定要依据人事档案进行政治审查,如果档案材料不全,政审机构就会拒绝审查。
4、补办档案与原始材料:
虽然现在有的单位可以补办新档案,但以前的经历、工资、职称等历史原始材料将不复存在,势必造成一定损失。
档案可以自己保管吗?
根据国家相关档案法律条例规定,档案是不可以由个人保管的。
劳动者辞职后,个人档案应当由用人单位转送新单位,没有新单位的转送劳动部门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者设区劳动保障所。
1、档案安置相关规定:
劳动部、国家档案局《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十八条,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职工被劳教、劳改,原所在单位今后还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
2、转递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
(1)、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2)、对转出的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企业职工档案转递通知单”(见附件二)的项目登记,并密封包装。
(3)、对转出的材料,不得扣留或分批转出。
(4)、接收单位收到档案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并将回执立即退回。逾期一个月转出单位未收到回执应及时催问,以防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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