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档案存放

北京档案存放

档案挂靠的对象

1、毕业后暂未落实单位或自谋职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含“五大”毕业生)、毕业研究生;

2、户口、粮油、人事关系在外地、借调在本市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3、因私出国、自费留学需要人事代理的人员;

4、未安置的军队转业军官;非国有企业和境外、外地驻穗代表机构录(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5、其他需要人事关系委托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因聘请单位及主管部门不能接收其人事行政关系的,可挂靠到政府人事部门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



除此之外,辞职人员可办理复职后挂靠,待业人员也可办理档案挂靠。

1、第一种情况,你要“下海”,要离开原来的国营单位,到外资企业、私营企业工作,或自已出来单干。但是,又想保留原有身份、组织关系和工龄等,以便将来回到正式单位去。

2、第二种情况,为了用人单位的需要。一是为了聘用人员统一、方便的管理;二是因为单位暂未有编制,又确需某人,而采取人事关系挂靠,人在聘用单位工作的办法;三是为了试用所需人员的需要,包括应届毕业生,因为此种方式不占编,人员的进出容易处理。

3、第三种是特殊情况,如:暂未有单位,而临时将关系挂靠起来;办理辞职手续的需要;办理聘、录干的需要,等等。


如果是以上情况,那么您需要办理档案托管手续,您的档案可以存放在人才中心:让人才中心给您的原单位发调档函,持调档函到原单位办理调出手续

①档案转递通知单

②行政关系介绍信

③工资关系介绍信

准备以上材料就可以把档案存放在人才中心了,注意体制外的人员只需准备档案转递通知单就可以了。

本文【北京档案存放】 由作者:档案管理老师 原创发布于档案存放机构网,未经作者许可,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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