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不少的小伙伴咨询,企业改制后,职工档案已经移交社保局,为什么到退休年龄时还要提供其他证明呢?
事实上,这类问题的出现与90年代推动经济体制改革有关,一些由国有集体企业保管的职工档案在改制时出现了问题,许多地方把这些档案转移到社会保障部门或劳动部门。
以往企业改制,要轻装上阵,要丢掉一些“包袱”,在这样的现实条件下,档案只能移交,在移交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材料不合格或缺件少件的情况,出现的可能性很大,如:企业管理制度不健全,企业保管不善,职工自身原因造成档案不规范等。
实际上许多地方还是比较灵动的,允许本人借用档案提前去做工龄鉴定,这样就有时间去补一些材料,否则到时候面临退休的时候再去找资料就会耗费很多时间,影响办理退休手续,晚退休的责任还是要自己承担的。
事实上,退休时使用的档案材料主要是就业档案材料,一般都可以到当地就业部门查询。招工手续是最早要办理的,要经过劳动部门的劳动合同备案或鉴证,单位要向劳动部门提出招工备案花名册、招工报告书等材料。
- 改进档案材料
对单位丢失的档案材料,按规定应由单位承担全部责任,但简单地让单位来解决是很困难的,毕竟单位可以一直拖着,可是我们却拖不动,所以应该自己去找一些有价值的材料,比如劳动手册、证书、工资条等等,找多少就找多少!
接着又去找单位财务或单位主管部门或档案部门,找自己在单位工作期间的统计报表、缴款单、工资单等能够证明自己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资料,并加以整理。
- 按时递交退休保险科作鉴定
将收集整理好的材料提交至社会保险养老金管理科,人社部门通过审核材料,查阅以往人事劳动档案,确认申请人身份后,将以文件形式通知单位或个人。
- 迅速检查缴费资料
健全档案和认定程序时,应及时核对缴费资料,看实际情况是否与系统记录相符,如有未缴费情况,应根据人社局认定的文件及时纠正。
- 按时办理退休手续
如是企业员工,应及时向单位提出,如是灵活就业缴费,应直接向人社部门提出。
总之,及时关注自己的档案情况,如果丢失及时咨询相关部门进行补救,尽量在后期尽量减少自己不必要的麻烦。认为随着时代的发展,职工档案资料将变得越来越简单,一些资料将不再开具,对于以前涉及视同缴费年限的职工,随着时间的推移,也将越来越少,最后也将全部退休,还认为后期的档案电子化,可以使职工档案查询更加方便,形成统一的管理模式。
本文【退丢档案的资料不齐全怎么办】由作者:夏云 原创发布于档案存放机构网,未经作者许可,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