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一年毕业季,很多毕业生不太会注意到自己档案的重要性,也不知道如何去管理自己的档案,如果管理不当,可能会造成档案成为死档,对日后就业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在祝大家毕业快乐的同时,小编也必须要带大家来捋一捋关于档案的那些事儿。
重要提醒:
根据档案法规定:档案在自己手里就是无效档案,任何单位都不得接收!一定要尽快存进人才中心,以免耽误自己的人生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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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毕业生档案可以自己带走吗?
答:毕业生档案属于学籍档案,毕业了不能自己带走。必须由学校通过特定方式寄送转递,只有县处级以上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人事管理部门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有管理人事档案的资格,才能保管档案,档案只能转递到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这些机构保管;一般情况下,小型公司、私营企业、个体户等单位是不具备档案管理权限的。
二、毕业生毕业后怎样查询自己的档案?
答:一般在毕业后办理转出档案手续的两个月内,应向本人“档案接收单位”处询问,如有疑问或档案未寄送到达,及时与学校档案管理部门联系查询,寄送机构只提供一年内的有效查询。
三、高校毕业生应该将档案存在哪里呢?
毕业生们需要根据自己的就业情况选择
情况1:毕业生去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就业的,由用人单位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章,到学校所在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领取《就业报到证》,学校凭《就业报到证》将档案转递到用人单位,档案由用人单位保管。
情况2:毕业生去民营、合资、外资企业或不具备档案管理权限的用人单位的,由用人单位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章,再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办理签章接收,后到学校所在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领取《就业报到证》,学校凭《就业报到证》将档案转递到签章的公共机构和人才服务机构。
情况3:毕业生暂未就业、暂时失业、出国留学(就业)或不方便转入用人单位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的,拿《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到户口所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签章接收,到学校所在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领取《就业报到证》,学校凭《就业报到证》将档案转递到签章的公共机构和人才服务机构。
本文【毕业生们注意了!毕业生档案可以自己带走吗?】由作者:风过蔷薇 原创发布于档案存放机构网,未经作者许可,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