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我们毕业生档案的处理一般会有一下几种方法可以选择。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去公司所在地办理:先问问自己在哪个单位或者公司能接受档案,如果不能,就打电话到公司所在地的人才服务中心,但是要带着公司给你的社会保障卡过去,才能接受档案。在人才服务中心开调档函,学校统一寄送。
回原籍:许多朋友还没有找到工作,或者是公司暂时不能支付社保,就可以选择打电话回去老家人才服务中心,询问是否接受,一般,户籍所在地都会接受。打电话确认后,再到有关机关开调档函。
在我们处理档案问题的时候有两样文件是特别需要注意的。
报到证:非常重要,档案放好后,一定要拿着报到证去登记,否则自己的档案很可能找不到。
特别说明:如果不想回原籍,暂时没有工作的,可与学校就业指导老师联系,他们会帮助你。
接收函:在接收档案的地方开一个接收函,到时候凭此转档。
人才中心接收档案的条件
申报受理条件是:具有本市户口(不含集体户口)或在本市非私营企业、社会团体、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工作。但下列情况下的人事档案,不属于人才交流中心受理范围:
有权管理人事档案的单位,如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包括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的国有企业)以及事业单位;申请失业登记的人员,其档案由户籍所在地就业服务机构管理。
人才市场上需要人事档案的人员,请注意: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在人才市场上进行备案。
若单位在其他人才市场备案,请将个人档案转至备案人才市场(机构代码:人事档案主管部门)。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市场并不受人才市场的直接管辖,因此,工作人员无法通过人才市场档案查询系统查询区、县(市)人力资源部门的人事档案是否到档。
怎样把档案放入人才市场
人事档案在自己手上的,可到人才交流中心办理。
如为高等院校毕业生,可凭毕业证书到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就业报到手续,人事托管于人才交流中心,建立人事档案,由中心统一管理。如为离职人员,需到原工作单位办理调档手续,将档案以人事档案转递的方式转至人才交流中心。
按照“集中统一,归档管理”的原则,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实行县以上(含县)党委、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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