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人都对人才中心档案接收相关的条件以及接收具体流程不清楚,那么今天小编就来简单解答一下这方面的相关知识点,赶紧拿起小本本记笔记喽。
一、人才中心服务对象有哪些?
1、集体委托人才市场存档单位员工;
2、在所在省工商部门已经登记注册的非公有制单位或所在省民政部门已经登记注册的民办非企业性质单位的工作人员。
二、接收条件
假如你想将自己的档案寄存在当地的人才中心,那么你的档案管理机构和工作单位需要符合下列条件:
现档案管理部门要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高校应届毕业生,学生档案尚且保存在所在高校;
2.已从高校毕业,档案已寄存在县级(及以上)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机构;
3.档案在省属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等有保存档案权限的机构寄存,并已经向原单位办理辞职手续且与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
现工作单位需要具备的条件:
1.工作单位营业执照登记机关为工商行政管理局的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或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三、申请材料
1.尚在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原件;
2.个人参保缴费证明文件(3个月内);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并加盖单位印章;
5.离职文件原件(仅档案寄存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的员工提交)。
四、未就业大学生档案存档的三种方式
第一是把档案直接转回生源地,由所在地级市人社局所属的人才交流中心接收,需要由毕业生去办理相关托管手续。
第二是选择把档案保留在就读高校,待落实工作之后,再将个人档案签至所在单位。假如你是申请档案寄存学校的学生,如果两年内还没有落实工作,则学校将会把你的档案寄回生源所在地,而且学校不会再给你发就业报到证。
第三是选择将档案保存在人才交流中心。这种方式对准备考研的同学比较适合,选择创业或者灵活就业的毕业生也可以选择该种保存方式,可以为你以后的档案调存提供便利。该方式的优点是方便解决某些实际问题,但是也存在人才交流中心交流过少出现纰漏的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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