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了之后档案可以在原来的公司放着吗?

劳动者辞职后,个人档案应当由用人单位转送新单位,没有新单位的转送劳动部门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者设区劳动保障所。

按照劳动部、国家档案局《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十八条 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职工被劳教、劳改,原所在单位今后还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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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正式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辞职和申请表格可根据人事部门管理人员的授权明确提交到工作单位或相关部门。工作单位或相关部门应在接收到辞职申请后3个月内处理辞职手续并出示离职证明,并遵循我国有关于流动人员档案的明文规定处理档案的转交和转交手续。一般来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离职并没有任何的实质标准,只需要切实履行提早告知的义务。

13还要注意:

    1,入户属地方性户籍政策,一般需要审档确认条件,目前这项工作由人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具体政策建议结合你本人的情况向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咨询,同时确认是否符合条件。
    2、目前人事档案的尴尬现状就是:用不到的时候一点都不重要,需要用的时候十分重要。如果计划明年在深圳入户,建议有空的时候最好提前先把档案调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主要是以防审档时发现关键材料缺失时需要补办耽误时间,当然办理入户前再调档也没什么影响,即使你毕业后没有办理过档案相关手续,到时候补办即可(只要时间允许)。
     3、离职后未办理档案转移手续那么目前档案应该仍由离职的公司的人事处(或人力资源部)负责保管。按规定办理转档手续需要先前往市人才中心开具一份调档函(抬头写档案目前所在地,如在XX就写XX公司),上面会注明需要开具的转递手续(如工资行政介绍信、婚育证明、转正定级材料等),

      4,持调档函前往档案目前所在地出具相关证明后办理转档手续即可。档案应该通过机要寄送,到时候在人才中心网站上查询确认档案寄到后再去办理后续手续即可。

本文【辞职了之后档案可以在原来的公司放着吗?】由作者:张萌萌 原创发布于档案存放机构网,未经作者许可,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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