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档案托管流程及材料要求

广西档案托管流程及材料要求

服务对象:已在办公室办理存档的流动人员。

政策依据:《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中组发〔2009〕12号

所需材料:身份证原件、档案补充材料原件。

基本流程:

1.工作人员接收档案材料前,须先审核材料是否符合归档范围。符合归档范围的,交接双方清点材料签字确认;不符合接收条件的当场退回;

2. 流动人员登记档案补充材料内容及办理日期,并签字确认,工作人员在档案管理系统记录信息;

3.档案室工作人员将补充材料归入个人人事档案。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现场办结档案补充材料接收手续。

本文【广西档案托管流程及材料要求】 由作者:档案管理老师 原创发布于档案存放机构网,未经作者许可,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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