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一)符合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受理范围;
(二)宁波市江北区地税所属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聘用。
材料名称:
存档人员有效身份证原件或代办人员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存档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签署委托意见和签名)。原件
单位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开除的通知(批复)文件、解除(终止)劳动(聘用)合同通知书(符合本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范围的申请人员需提供)。原件
现用人单位劳动(聘用)合同(符合本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范围的申请人员无需提供)。原件
办理流程:
本文【江北档案怎么托管?手把手教你】 由作者:档案管理老师 原创发布于档案存放机构网,未经作者许可,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