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部业务办理程序
一、出具调档函
流动人员持有效身份证件、劳动合同及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陕西省工商局注册的非公有制企业或社会组织)填写申请表→工作人员审核→开具调函
二、档案审查接收
工作人员审查档案是否合格→流动人员持有效身份证件填写《社会人才登记表》→符合规定档案向托管人员发放档案托管合同书→不符合规定档案填写原因,予以退回
三、档案转出
1、单位代理人员和世纪外服派遣员工持有效身份证件、同意转出业务联系函、调档函→办理转出手续→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
2、个人代理人员持有效身份证件、调档函、社会人才服务卡(或档案管理合同书)→领取转档提示单→办理相关手续→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
3、借出档案需在归还后方可办理转出手续。
注:需他人代办的必须出具委托书和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四、出具证明
流动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提出意向(或单位介绍信)→抽号办理
五、政审(考察)
流动人员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单位介绍信→提供政审考察表或政审提纲→抽号办理
六、补充材料
流动人员持有效身份证件→提供材料→工作人员按规定办理→出具回执
七、信息变更
流动人员持有效身份证件→提供信息变更证明→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信息变更
本文【陕西省人才交流中心档案托管流程】 由作者:档案管理老师 原创发布于档案存放机构网,未经作者许可,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