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1、本市常住户口(集体户口除外);
2、已办理或准备办理出国(境)留学的大中专、初(高)中学生。
申请材料
1、户口簿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个人档案(密封完好);
4、《天津市留学服务中心存档人员登记表》(一式一份)。
办理程序
1、填写表格。存档人员填写《天津市留学服务中心存档人员登记表》;
2、窗口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接受申报材料;
3、开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当场开具《调档函》;
4、接收档案。留学人员将档案交到市留学服务中心,并每年缴纳180元服务费。
本文【天津留学生个人档案如何托管?】 由作者:档案管理老师 原创发布于档案存放机构网,未经作者许可,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