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这些档案已经在我手里保存了八年年,变成了死档,我该怎么办?
遇到这种情况的朋友大多是国有企业的下岗工人。有些地方的一些用人单位在刚开始下岗时不负责任,违反规定将档案交给个人,逃避档案管理义务。也有一些人在档案传输过程中,遇到麻烦,擅自留在自己手里。

一、具有独立人事权的单位或机构有权保存人事档案
根据《档案法》,员工的正式人事档案应该由雇主保管,而不是由个人保管。此外,拥有独立人事权的单位必须有权保存人事档案。如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人才、职业介绍机构、人才交流中心、就业局、就业指导中心等。外国企业、合资企业和私营企业没有独立的档案保存权利。根据规定,只有员工的人事档案才能委托给人才或职业介绍机构。
第二,档案在个人手中,属于非法死档
无论如何,这个档案不应该放在你自己的手里,否则它将成为一个死档。不如开封.一旦到了开封,就更麻烦了。一旦档案被使用,如退休,你把它们拿出来,档案管理部门有权拒绝它们。当然,在某些领域,管理相对松散,从个人那里接收档案是侥幸的。
第三,死档案需要被激活。
无论如何,在这种情况下,当务之急是找到一种方法,由拥有独立人事权的档案保管人来激活档案。一旦具有人力权限的档案管理部门收到您的档案并存在于那里,它就会被激活。
问题是,标准化的档案管理机构通常不会轻易接受个人手中的莫名其妙的档案,尤其是已经开封的档案。
第四,如何激活死档案
(1)如原单位仍在,到原单位,请其办理、盖章、签字、办理转出手续,并转到人才或职业介绍机构等接收部门。
(2)如果前一个单位破产了,相对容易找到你现在的单位,让它来处理。
(3)如果没有单位,是灵活就业人员或失业人员,可以去人才、职业介绍机构、街道等机构。向他人解释情况并尝试一下。人们可以获得更好的收入。如果人们谈论原则并拒绝接受,你也应该做好心理准备。
(4)在无助的情况下,你也可以找一个社会人事公司或机构代理,花一些钱,激活它,把它转出,并把它转移到机构或部门,如人才,或街道。

无论上述哪种方法起作用,档案都会被激活,当档案在将来被使用时,这将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只要按照程序通过正常程序。例如,当您退休时,很容易查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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