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职后,档案是不需要个人进行调动的,在离职时也不需要携带档案离职,在离职后的十五日内原工作单位会进行档案的移交。具体情况分为以下两种。
第一种情况是,在十五日内并没有找到新工作
在这种情况下,档案并没有新的接收单位,那么只能够移交到统一的档案管理地点,一般是当地劳动部门的保障局或是人才中心。这两个地点都可以进行档案的保存,直到找到新工作为止。
找到新工作后,可以有新的工作单位进行档案的调取,将调档函交给保管档案的单位,由保管单位进行身份核对后,会直接将档案移交到给指定的地点,指定的地点可以是工作单位专门管理档案的部门,也可以是当地人才管理处,具体哪一个地点与工作单位的运行模式和规模有关。
第二种情况是,已经找到了新的工作
在这种情况下,档案是有新的接收单位,那么就可以由原部门直接进行档案的移交。移交的过程很简单,由个人向现工作单位发出移交档案的申请,工作单位进行确认后,向原工作单位发出移交的请求,确认无误后,原工作单位就可以直接将档案交给现工作单位。
这两种情况分别是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得出的档案移交方式,在这些情况中有几点需要注意的。
1,档案的移交必须要由专人或者机要交通进行,不能够用邮寄的方式,以免出现丢失的情况,所以在档案移交时,一定要及时的做好沟通,确定好移交的方式。
2,在移交时必须登记企业职工档案转递通知单,并且要密封保存档案袋。
3,在移交个人档案时必须要移交完整文件,不能够将文件分批移交。移交的档案袋也必须要是封口的,不能够是已拆封的档案袋。
4,在移交的过程中,无论是原工作单位还是现工作单位,都需要密切关注移交过程,如果现工作单位一个月都没有接收到档案时,那么有权向原工作单位发出催促的请求,要求尽快进行档案的移交。
档案移交的过程说起来很简单,但是需要注意的地方很多,因为档案关乎着一个人的发展,在考取公务员或者评职称等情况下都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所以在档案移交过程中,必须要密切关注,不能有任何的差错。
本文【离职了没拿档案,咋办?】由作者:原宿 原创发布于档案存放机构网,未经作者许可,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