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自己拿着有什么问题吗?应该怎么处理才行?

按照档案管理法的规定:

档案是不能自己拿着的,因为档案是对你个人学习和工作经历总要信息的记载,应由具备存档资质机构保存,你如果没有工作单位可以由当地人社局人才中心等保存,对于自由职业者缴纳社保,档案虽然对以后退休没有太大影响,但如果以后涉及与档案内容相关的业务需要办理或需要出具一些证明时,档案在自己手里将会给你带来麻烦,自己保存档案是无效的。

档案自己拿着有什么问题吗?应该怎么处理才行?

那么档案可以存放到哪里呢?
要处理自己档案的存放问题,首先你得了解符合档案存放规定的地方有哪些,也就是具备档案管理资质的地方:
由于档案管理的特殊性和机密性,能有资格保管档案的无非就是以下4个地方:

一、学校。

按相关规定,暂缓就业的,档案经本人向学校申请,可以在学校存放两年,期满后学校不再保管。

 

二、原籍。

如果毕业生未就业或没有向学校申请档案去向,学校将按报到证的地址转递。

 

三、工作单位。

需要注意的是,按国家政策规定,组织、人事部门所属的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才有资格保存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后的人事档案,各种私营民营企业、乡镇企业、中外合资、独资企业都无权管理员工的人事档案。毕业生也可用个人名义委托人才市场托管人事关系。

 

四、将档案存放在工作单位所在地政府所属人才交流机构。

在公有制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如本人愿意长期就业于该地,可以转入该地。毕业生档案原则上由人事局或教育部门统一接收。

本文【档案自己拿着有什么问题吗?应该怎么处理才行?】 由作者:档案管理老师 原创发布于档案存放机构网,未经作者许可,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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