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学生毕业后都会选择考研,所以想把个人档案暂时留在学校,但许多学校不接受这样的户档关系,那么对于这样的情况,毕业生怎样申请档案留校呢?那该怎么办呢?
那我们应该如何去办理毕业生的学籍档案留校手续呢?针对于还没有垫钱第三方协议或者说已经在离开学校之前就已经落实好了工作的毕业生来说,可以看自己是否满足下方的条件,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 一、对于已确定接收单位,但有关审批手续仍在办理中,暂时无法签订三方协议的,应提供单位接收函,由毕业生填写“单位同意接收,但有关审批手续仍在办理中”。
- 二、在公务员考试或各类选调生考核过程尚未完成的情况下,可先提交个人申请,写出申请单位名称,并写出已进入的环节,并写出相关证明材料(如笔试面试通知、公示证明、报考审核证明等),报学校就业服务部门审核。
- 三、与博士后流动站联系的博士研究生,近期未办理结业手续者,可先提交个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学院(系)审核同意后,报就业服务部门。
除以上条件外,普通学校不再保留毕业生的户档关系。以上所列毕业生须填写一份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学院(系)初审,加盖公章后送就业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如果我们的档案和户口申请可以留校了之后,学校会出具一份《毕业生签约户口保留审核通知书》,你需要按照上面规定的时间和准备的资料按时地去办理相关手续。
未就业毕业生留在学校的,学校可以为其提供以下方面的服务:
- (1)就户口问题提供咨询意见。
- (2)按照有关规定,对未就业的毕业生出具与就业有关的身份、户口等证明,但不补办与就业有关的身份证、考研、出国、结婚等证件。
- (3)毕业生在保留户口期间就业的,在手续完备(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办理就业报到证)的前提下,可办理户口迁移。
- (3)未就业毕业生应在两年内申请保留户口,并在两年后通知毕业生回校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将户口迁移到生源所在地。
看了上述的内容,大家应该知道,不是所有的学生都可以将档案留校的,毕竟每年的毕业生数据庞大,如果都将档案留校,容易造成档案积压,长时间的不去处理出现丢失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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