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个人档案知识有所了解的朋友们应该都听说过,个人档案如果放在自己手里超过两年未进行妥善的存放,或者个人档案在自己手中转接的过程中遭到了破损,遇到这样的情况,档案都会变成我们俗称的“死档”。
之所以将这类情况的个人档案称之为死档,是因为在社会上的任何一个单位或机构都不会接收或认可这样情况的档案。档案本人必须要通过死档激活手续的办理,激活死档后将档案存入相应的档案管理机构进行托管,才能保证在未来可以正常使用个人档案。
关于死档激活的相关信息,大家除了对办理的程序很感兴趣外,还对网上广为流传的一种说法有所疑惑。那就是:35岁后,是否还能够办理激活死档的手续。今天小编就针对这个话题,和大家聊一聊35岁后死档激活的相关内容。
超过35岁还能激活死档吗?
根据目前对于死档激活的有关规定,暂时还没有对办理人年龄有相关限制的说法。也就是说,从原则上来讲,不管申请办理死档激活的人年龄有没有超过35岁,都能够办理死档激活手续。
针对这个问题,小编还认真查阅了人社部和各大地方人才市场的,在这些平台当中都没有表示超过35岁以后不能办理死档激活手续。但是需要明确提醒大家的是,个人档案不能放在自己手里超过两年,因为长期将个人档案放在手里就会变成死档。
总而言之,如果有个人档案存放在自己手上的朋友,小编还是建议尽快的将个人档案进行存放。
35岁之后不能办理死档激活的说法从何而来?
对于这个网上广为流传的说法,其实要联系到大家的工龄计算问题。在我们的养老保险制度还没有成熟之前,大家法定的退休年龄为50岁,并且必须工作年满15年才能顺利的办理退休手续。
因为在办理退休手续的时候,个人档案是核算工龄的重要参考材料。如果办理退休的朋友在35岁以前还没有办理档案托管手续的话,他个人档案上的工作年限就很有可能不足15年。在这样的条件限制下,年满35岁以后再办理死档激活及档案托管手续,相对来说就失去了意义。
但如今,我们开始实行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后,这方面的手续和规定逐渐的淡化,可以直接按照大家社保缴纳的年限来计算养老金。因此,对于35岁以后不能办理死档激活的说法,也越来越不适合刚下档案管理和社保管理的规则。
本文【35岁后死档激活流程有哪些】由作者:cuisusu 原创发布于档案存放机构网,未经作者许可,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