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35岁就不能激活档案了吗

网络上流传着一句话:“35岁以上不能办理激活档案”。本人还在网上查询了相关内容,确实有不少文章提到,超过35岁的人不能办理档案存放激活。但事实是怎样的呢?这篇文章会让你了解年龄和档案激活之间的关系,到35岁以后到底还能不能办理档案激活手续。

档案激活

一、超过35岁还能办理档案激活手续吗?

第一,档案激活存放没有明确年龄这个概念,无论年龄超过35岁或未满35岁均可办理档案激活手续。出于负责的态度,小编试着在全国各大省市的人力资源市场官方网站上查询,没有查到有关“35岁以上不能办理激活档案”的内容。此外,我还仔细浏览了网络上的相关内容,其中有一段写道:“档案不建议保存在个人手中,因为在自己手中的时间长达2年以上的档案会变成死档,35岁以前可以激活,35岁以后就不能激活了。”根据现行政策,这句话有两个问题。

  • 第一个问题:档案只要是在自己手中就是死档,与超过2年没有任何关系;
  • 第二个问题:档案激活与35岁无关,无论年龄超过或不超过35岁都可以办理档案激活手续。

尽管说档案激活与年龄无关,但我们建议:“档案若在本人手中,应尽早办理档案激活手续,将档案寄放单位或人才市场。

二、为什么会有35岁之后不能办理档案激活的说法?

早先,退休年龄是50岁,工龄要满15年才能办理退休手续。

由于需要参照档案计算工龄作为缴费年限,如果35岁以前没有办理档案保管手续,在退休时可达不到15年的工龄。因此如果35岁以后再处理档案的激活,档案就可能失去意义。但从1992年10月开始,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制度就开始实行,并于2015年开始取消了转正定级手续,工龄也逐渐淡化。不再需要参照档案计算退休年限,直接按照社保缴费年限计算。

三、严禁个人自带档案转递。

按照规定已经明确,档案不能从自己手中带走,而且档案保管费用已经取消。档案保管机构更是无法接收个人自带的档案,所以说档案决不能自行保管。

档案激活

上述就是小编给大家讲解的关于我们档案的正确处理方法,假如你自己没有时间去处理,那就直接去找升职猫进行解决吧。

本文【超过35岁就不能激活档案了吗】由作者:夏云 原创发布于档案存放机构网,未经作者许可,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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