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在自己手中的情况下,应将其提交给人社局。首先,检查手中的档案是否已密封。如果是密封状态,可以前往人社局办理档案托管手续。如果是开封状态,需要先密封档案,然后再进行存档手续。然而,不同地方的政策管理可能不同,我们应按照当地政策办理。
如果人社局告知您不接受个人保管的档案,原因是要进行“公对公转递”。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规定,严禁个人保管自己或他人的档案。转递档案时应严密包封并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并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严禁个人自行转递档案。
如果人社局无法接收自带档案,可以采取以下解决方法:
1. 如果是人事档案,在离职时原单位将档案交给我们手中,需要将人事档案退回员工存档单位,然后前往人社局开具一份调档函。最后,由原存档单位通过机要途径转递档案。
2. 如果是毕业生的学籍档案,我们可以联系原毕业学校,找到负责档案管理的老师,请求老师以学校的名义转递档案,通过EMS学生专线寄送到人社局。
3. 如果我们无法通过学校或单位将手中的档案存入人社局,可以委托个人档案存放机构将档案存放到人社局。这种方法只需按照机构的流程办理事项,委托办事员处理,但需要支付一定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