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持档案是指档案没有存放在有人事权的机构,而是由本人保存。
根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第二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指:
辞职或被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国有企事业单位认为需要接收的科技、管理、技术骨干的人事档案;
派出国外留学生的人事档案;
大中专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派遣留学生的人事档案;
其他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第八条,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备专业知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第十一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必须按照规定向档案馆移交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