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话等级证书是持证人测试成绩达到相应等级标准的凭证,全国通用,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二者具有同等效力。
2.等级证书由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统一印制,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委托国家测试机构依法采购、管理等级证书,省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等级证书,可以委托省级测试机构管理,并报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备案。
3.2021年,教育部颁布新修订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明确将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颁发机构由省级语言文字工作办事机构统一变更为国家测试机构,普通话一级甲等须经国家测试机构认定,一级乙等及以下由省级测试机构认定。